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65,875–96,055 元﹝入職薪酬視乎有關學歷和工作經驗而定﹞,另加約滿酬金。
(a) 如受聘人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和行為良好,則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會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
(b) 受聘少於12個月的受聘人可享有的有薪年假將根據14天有薪年假按比例計算。受聘人亦可享有其他《僱傭條例》規定而又適用的福利,例如休息日、法定假期(或代替假日)、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