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須:
(1) 完成中四學業,或具同等學歷;
(2) 具備相當於中四程度的中英文語文能力;
(3) 宜熟悉電腦操作及常用軟件,包括Word、Excel及PowerPoint等;
(4) 英文打字每分鐘字數宜達50或以上;中文打字每分鐘字數宜達20或以上,並懂倉頡/速成輸入法;及
(5) 具行政/文書工作經驗為佳。
(a) 工作地點:九龍灣
(b) 工作時數:每周48小時(包括每天1小時的用膳時間)。
(c) 工作地點及時間會因運作需要而有所改變,獲聘用者須輪班、不定時及/或逾時工作。如在個別日子有運作需要,或另須在星期六、星期日及/或公眾假期當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