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1)完成小學六年級教育或具同等學歷;
(2)視覺敏銳度達6/60;
(3)持有香港拯溺總會頒發的有效沙灘救生章及泳池救生章;
(4)持有聖約翰救傷會、香港紅十字會或醫療輔助隊頒發的有效急救證書;
(5)中英文程度達小學六年級水平;以及
(6)通過技能測試。
[註:
(i)申請人如未能提供上述第(5)項的中英文語文能力證明文件亦可申請,惟該申請人須通過遴選面試中的中英文語文能力評核。
(ii)申請人所持有的沙灘救生章及泳池救生章須在受聘日期前三年內由香港拯溺總會頒發或重新評核。
(iii)申請人所持有的急救證書須在受聘日期前三年內由聖約翰救傷會、香港紅十字會或醫療輔助隊頒發。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現招聘非公務員合約全年制全職救生員,獲聘人員須依從本署根據運作需要不時調派往本署任何一個公眾泳灘、泳池或水上活動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