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本職位男女均可申請,申請人必須─
(a)持有本港大學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
(b)在取得上述首個學位後,具備最少十年行政工作經驗,當中最少三年擔任主要管理職位並負責行政、資源管理及/或舉辦公共關係項目和活動的工作(註1);
(c)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註2)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以及
(d)具備一般電腦軟件的應用知識,例如MicrosoftWord、Excel及PowerPoint和中文文書處理。
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前未能符合入職條件(a)至(c)中任何一項,則申請將不獲考慮。申請人即使獲邀參加面試/測試,也並不表示具備資格符合所需的入職條件。
(1)申請人須在通用表格第340號「工作性質」一欄內,列明在取得資格後每項受僱工作是否涉及(i)行政/(ii)資源管理/(iii)舉辦公共關係項目和活動的工作經驗。
(2)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僱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成績。
(3)申請人如獲錄用,或須不定時工作及在公眾假期工作。
(4)申請人如獲錄用,或須執行戶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