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須(a)在1975年12月5日或以後,取得香港工程師學會有關土木工程、結構或環境學科的會員資格或具備同等資歷,並於取得資歷後在設計、合約管理及/或監督土木工程的建造或廢物管理設施工程項目方面具有最少五年相稱職責水平的全職工作經驗;以及(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註: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a)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內清楚列明其取得會員資格的所屬學科,及隨申請表格夾附詳列相關工作經驗的履歷。(b)持有本港以外地區的學府或專業機構頒授學歷/專業資格的人士,須連同填妥的申請書提交修業成績表/證書/其他証明文件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