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a)已完成中五學業,或具備同等學歷;
(b)中英文語文能力良好,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可獲優先考慮;
(c)具備應用一般電腦軟件的知識和技巧,包括試算表軟件的操作;
(d)具備中文文書處理及英文文書處理的知識和技巧;及
(e)具備一年或以上全職文書或秘書職務的工作經驗。
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