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1)(a)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發主修平面設計/視覺傳意/多媒體設計或有關科目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及具有十年或以上擔任設計及創作工作的管理職位的相關工作經驗[註一];或
(b)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專上院校頒發的經評審主修平面設計/視覺傳意/多媒體設計或有關科目的副學士學位/高級文憑,或具同等學歷;及具有十二年或以上擔任設計及創作工作的管理職位的相關工作經驗[註一];或
(c)持有註冊專上學院註冊後所頒發主修平面設計/視覺傳意/多媒體設計或有關科目的文憑,或具同等學歷;及具有十四年或以上擔任設計及創作工作的管理職位的相關工作經驗[註一];或
(d)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3級或同等[註二]或以上成績[註三],或具同等學歷;或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兩科高級程度科目考獲E級或以上成績,以及在香港中學會考另外三科考獲第3級[註四]/C級或以上成績[註三],或具同等學歷;及具有十八年或以上擔任設計及創作工作的管理職位的相關工作經驗[註一];
(2)具備良好的領導才能及溝通、表達和管理技巧;
(3)具備豐富創意及藝術感;
(4)在印刷、數碼及多媒體製作方面擁有豐富知識和經驗;
(5)精通各種設計軟件,包括但不限於AdobeIllustrator、InDesign、Photoshop、Lightroom、Animate、Dreamweaver及AfterEffects;具用戶介面設計的知識為佳;
(6)願意不定時工作及能在緊迫時限內完成工作;及
(7)持有正面、勇於嘗試及解難的態度。
甄選:
合資格的申請人須參加並通過政府新聞處舉辦有關創作項目的測試,方有機會參加面試。
(一)相關工作經驗須為全職工作經驗;兼職、實習生、自由工作者或義務工作經驗將不會被計算在內。
(二)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達標並表現優異(I)」成績,應用學習中文「達標並表現優異」(最多計算兩科),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三)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
(四)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