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具備下列資格:
(a) 持有由香港測量師學會認可的學位,即符合參加香港測量師學會產業測量組正式會員的全部學歷要求,或具備同等資格;
(b)在政府綜合招聘考試的能力傾向測試考獲及格成績;
(c)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政府綜合招聘考試的兩份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一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請參閱註(2));及
(d)兩年相關工作經驗。
(1)申請人如在上任時已(i)成為香港測量師學會產業測量組的正式會員,或具備同等專業資格;及(ii)在取得前述(i)項的專業資格後,具備一年或以上相關的工作經驗,將不會獲考慮聘用為助理物業估價測量師。獲取錄的申請人須就上述有關資料作出聲明。
(2)綜合招聘考試的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D級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D級成績;或GeneralCertificateofEducation(AdvancedLevel)(GCEALevel)EnglishLanguage科D級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在InternationalEnglishLanguageTestingSystem(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內其中任何一日有效。
(3)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表現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