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a)持有本地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b)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見附註];(c)在取得有關學歷後,具備最少七年全職工作經驗,在項目統籌、公私營合作、政府招標及/或合約管理方面具豐富經驗;(d)中英文講寫能力俱佳;(e)具備良好的溝通、組織及表達技巧;(f)成熟、積極進取、有能力同時處理多項工作;以及(g)熟悉MicrosoftWord、Excel及PowerPoint軟件的操作。
具備在政府決策局和部門或法定機構工作及制訂和推行宣傳計劃經驗者更佳。
附註: 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員工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