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申請人須-
(i)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資訊科技或電腦科學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
(ii)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見註1];
(iii)於取得以上學歷後有至少10年在資訊科技行業的全職工作經驗,包括至少6年管理應用系統開發項目的經驗,至少4年管理政府項目的深入經驗;至少2年管理地理資訊系統的豐富經驗;以及
(iv)具備設計、開發、推行和維修網絡應用系統和地理資訊系統以及系統整合方面可資證明的經驗;具備管理供應商和外判服務承辦商的豐富工作經驗。
(b)申請人如具備以下資歷或經驗,可獲優先考慮-
(i)具備認可項目管理專業人士(PMP)的資歷;
(ii)具備認可資訊系統保安專業人員(CISSP)的資歷;
(iii)具備採購產品與服務,以及使用項目管理和系統開發方法(包括PRINCE2、PMP及Agile)推行項目的經驗;
(iv)具備網絡應用系統開發方面的資訊科技保安經驗;或
(v)具備流動地理資訊系統、網上三維地理資訊系統和大數據分析開發方面的經驗。
(1)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員工時,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及其後舉行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的成績。
(2)申請人須隨申請表格夾附履歷,詳述取得的資歷、曾任職位的職責及與這職位相關的經驗。
(3)持有本地院校/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學歷的申請人,在現階段無須遞交修業成績表/文憑/證書/其他證明文件副本。至於持有非本地學歷的申請人,則須隨填妥的申請表格遞交修業成績表/文憑/證書/其他證明文件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