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為香港建築師學會的會員,或具備同等資格;以及為香港建築師註冊管理局的註冊建築師;(b)在取得資格後至少有三年相關的工作經驗;以及(c)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請參閱註(1)]
(1)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成績和第2級成績。(2)申請人須隨申請表格夾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香港中學會考成績證明、香港建築師學會會員或同等資格副本、香港建築師註冊管理局註冊建築師證明,以及詳述其學術工作及相關工作經驗的履歷。沒有夾附所需文件副本的申請書,將不獲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