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a)在2012年或以後,完成中六學業或具同等學歷;及
(b)具備相當於中六程度的中英文語文能力。
(1)有關薪酬每年會按部門的薪酬調整機制檢討。
(2)見習二級技術員(四年制)行業分為機械、汽車、空氣調節及電子。申請人將於面試時選擇欲申請的行業(可選擇多於一個行業)。
(3)如獲取錄之見習二級技術員(四年制)在首份合約期間表現令人滿意,並在職業訓練局修讀的課程取得令人滿意的成績,在第二份合約開始薪酬可獲調整至月薪港幣10,510元。
(4)本署會依《學徒制度條例》向學徒事務署為見習二級技術員註冊成為技工學徒。有關訓練期由學徒事務署訂定,獲取錄之見習二級技術員(四年制)的訓練期一般為四年。見習二級技術員須符合下列條件,方可獲頒發由學徒事務專員加簽的學徒畢業證書:(a)受訓期間表現令人滿意;及(b)通過受訓期滿前技能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