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a) 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學位,或同等學歷,科學學科可獲優先考慮;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註:在聘用非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以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的成績。);以及
(c) 於取得有關學歷後,具備至少三年有關全職工作經驗,其中至少二年有關項目管理及至少一年有關行政工作。
獲錄用者或須在正常辦公時間或以外的時間,包括平日(星期一至五),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工作;工作時間及每節工作時數須按運作需要而定。不設在任何特定期間最低工作時數的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