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a)具備香港理工學院/理工大學或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工業學院/科技學院所頒發的電機或機械或屋宇裝備工程文憑或高級證書,或同等學歷;
(b)於取得上述資格後,具有最少5年有關工作經驗;
(c)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及
(d)擅於操作電腦。
申請人如(i)具備安裝、操作及維修保養建築物內的消防裝置工程系統的相關工作經驗;以及(ii)已接受認可的消防工程訓練或課程,會獲優先考慮。
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僱員時,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的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及其後舉行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等級的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