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a)持有有效的輕型貨車香港駕駛執照;(b)持有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負荷物移動機械)規例》獲勞工處處長認可適用於操作叉式起重車(抗衡型、伸展型及托盤堆疊型)的有效證書;(c)具備三年操作叉式起重車/高層排放貨架叉式起重車的工作經驗;以及(d)能說流利粵語/中文和簡單英語,能閱讀簡單中文和簡單英文,並能書寫簡單中文或簡單英文。
(i)申請人須通過駕駛考試及技能測試。
(ii)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只會在兩位申請人的整體表現相若時,政府才會參考申請人在基本法知識測試中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