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a) 具中六程度,修讀科目包括數學,或具同等學歷;
(b)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或具同等成績(註:在聘用非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視為等同2007年或以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的成績);
(c) 英文文書處理速度達每分鐘40字,及中文文書處理速度達每分鐘20字;及
(d) 具備一般通用電腦軟件應用知識。
註:獲邀參加面試者或須接受電腦技能測試。
獲錄用者或須在正常辦公時間或以外的時間,包括平日(星期一至五),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工作。工作時間及每節工作時數須按運作需要而定,但每星期不會多於17.5小時。不設在任何特定期間最低工作時數的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