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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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助理

政務司司長辦公室

截止申請日期: 2018-06-20 17:00
月薪$23,225
 

職責

(1)負責一般行政及管理工作,包括資源管理、檔案和資料管理、項目籌劃、活動管理、宣傳活動統籌、報告編製等; (2)協助處理採購及物資供應事務; (3)處理一般會計事務; (4)處理公眾和其他機構的查詢; (5)提供其他行政支援;以及 (6)有需要時進行外勤或超時工作。 [註:受聘人或需於戶外及正常上班時間以外工作,包括星期日及公眾假期。]

要求

申請人須 (a)持有本地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 (b)通曉中文及英文,並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註(1)至(3)]; (c)在取得有關學歷後,具備最少一年全職工作經驗; (d)具備良好的溝通和人際技巧,能與不同的非政府機構、社區團體和公眾人士聯繫和合作; (e)熟悉電腦應用,包括使用文書處理、試算表及簡報軟件;以及 (f)對公共行政、非政府機構和項目管理有所認識。具備相關工作經驗的申請人將獲優先考慮。
(1)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2)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GeneralCertificateofEducation(AdvancedLevel)(GCEALevel)EnglishLanguage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3)在InternationalEnglishLanguageTestingSystem(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IELTS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內其中任何一日仍然有限。

聘用條款

受聘人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為期兩年。

薪酬及福利

月薪23,225元
(a)受聘人如在合約期內一直表現理想,在合約期滿後可獲發約滿酬金。約滿酬金連同政府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0%。 (b)受聘人可按《僱傭條例》的規定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產假或侍產假和疾病津貼等福利(如適用),詳情在獲聘時確定。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h)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人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以下列其中一種方式遞交填妥的申請書[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和證明文件: (i)使用公務員事務局網頁(www.csb.gov.hk)的網上申請系統。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五日內(即2018年6月25日),把有關證書和修業成績副本;以及工作證明副本送達查詢地址,信封面和文件副本上須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ii)郵寄到所列查詢地址。信封面請註明“申請行政署行政助理職位”(遞交申請日期以信封上的郵戳日期為準)。申請人須提交有關證書和修業成績副本及工作證明副本。為免郵遞失誤,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並已支付足額郵資。郵資不足的郵件不會派遞至上述辦事處,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承擔因郵資不足而引致的任何後果;或 (iii)投入行政署設於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二樓職員入口處的申請書投遞箱。信封面請註明“申請行政署行政助理職位”。投遞箱的擺放時間為星期一至五(公眾假期除外)上午8時至晚上7時,截止申請當日(即2018年6月20日)只擺放至下午5時為止。 申請書如資料不全、逾期、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並非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或沒有提交所需證明文件,將不予考慮。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也可在公務員事務局網頁(www.csb.gov.hk)下載。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提供電郵地址。獲選參加招聘考試/面試的申請人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四個星期內接獲通知,但這段期間可能會延長或縮短。沒有獲邀參加面試的應徵者可視作落選論。只有獲選參加招聘考試/面試者才會收到通知。

查詢

地址: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25樓2561室行政署內務組人事部
電話: 28102637
截止申請日期 2018-06-20 17:00
刊登日期: 2018-06-07

申請摘要

行政助理
政務司司長辦公室
月薪23,225元
電話: 28102637
截止申請日期: 2018-06-2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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