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須
(a)持有本地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
(b)通曉中文及英文,並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註(1)至(3)];
(c)在取得有關學歷後,具備最少一年全職工作經驗;
(d)具備良好的溝通和人際技巧,能與不同的非政府機構、社區團體和公眾人士聯繫和合作;
(e)熟悉電腦應用,包括使用文書處理、試算表及簡報軟件;以及
(f)對公共行政、非政府機構和項目管理有所認識。具備相關工作經驗的申請人將獲優先考慮。
(1)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2)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GeneralCertificateofEducation(AdvancedLevel)(GCEALevel)EnglishLanguage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3)在InternationalEnglishLanguageTestingSystem(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IELTS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內其中任何一日仍然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