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持有香港理工學院/理工大學或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科技學院/工業學院所頒發的機械/電機工程證書,或同等學歷;或已完成一項認可的機械/電機工程技術員學徒訓練;或至少有五年擔任機械/電機工程技工的工作經驗[入職條件註(1)];(b)中、英文語文能力相當於中三程度;以及(c)須接受及通過有關的技能測驗。[入職條件註(2)]
(1)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內清楚列明相關的工作經驗。
(2)只有通過有關的技能測驗及其後的遴選面試的申請人才會獲考慮聘任。
(3)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只會在兩位申請人的整體表現相若時,政府才會參考申請人在基本法知識測試中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