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a)完成小六課程,或具同等學歷;
(b)具備下列一種或以上技能:(i)照料植物(包括操作機械工具)或保養郊野康樂設施;(ii)處理、約束或捕捉動物;(iii)與捕魚和養魚相關的工作(包括保養有關裝備);(iv)種植作物(包括操作和保養農用機械);以及
(c)能以廣東話/中文及簡單英語溝通,閱讀簡單中文及簡單英文,以及書寫簡單中文或簡單英文。
(一)應徵者須通過技能測試。
(二)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只會在兩位申請人的整體表現相若時,政府才會參考申請人在基本法知識測試中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