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所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包括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二級」成績,或同等成績[註];
(c)良好中英文口語及寫作能力;
(d)在取得學士學位後具備至少六年全職工作經驗,包括至少四年在招聘人員方面的全職工作經驗。申請人在政府及/或法定組織或公營機構具備相關工作經驗,則會獲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以及
(e)良好電腦應用知識,包括微軟Excel、Word及PowerPoint軟件。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成績;或GeneralCertificateofEducation(AdvancedLevel)EnglishLanguage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在InternationalEnglishLanguageTestingSystem(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內其中任何一日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