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a) 持有本港大學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b) 於取得上述學歷後,有最少六年全職行政工作經驗,其中一年須屬管理階層,並在政府部門/公營機構有督導階層工作經驗者佔優;
(c) 中英文俱佳,並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2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參見下文註解];
(d) 具備良好電腦應用知識;以及
(e) 人際關係及溝通技巧俱佳。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GeneralCertificateofEducation(AdvancedLevel)(GCEALevel)EnglishLanguage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2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2級」成績。
證明文件:申請人必須提供證明文件以證明他們獲得上述的學歷和工作經驗;倘若申請人未能提供此等證明文件,申請將不獲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