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須(a)持有香港的大學頒授的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b)於取得有關學歷後,具有最少十年在政府及/或公營機構從事與人力資源管理相關的全職工作經驗,當中最少三年須擔任招聘工作;及(c)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註: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及以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成績)。熟識操作MicrosoftWord及Excel會獲優先考慮。
持有本港以外院校頒授的學術/專業資格者,須夾附修業成績表和證書的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