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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殮房服務員

衞生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8-02-01 23:59
月薪$19,395
 

職責

主要職責包括- (a)接收交往殮房的屍體; (b)搬運及貯存殮房內的屍體,並安排死者家屬辨認、申領及移離屍體; (c)協助法醫科醫生解剖屍體; (d)負責剖驗屍體前的預備工作及事後清潔;及 (e)負責殮房的一切清潔工作。 (備註: (1)須穿著制服; (2)須在正常辦公時間以外工作及通宵輪班工作; (3)須於颱風、騷動及其他緊急事故期間候命及執行職務;及 (4)按需要派駐到部門內各殮房執勤。)

要求

申請人必須- (a)能提起及搬運包括屍體之重物; (b)能操流利廣東話,閱讀及書寫簡單中文; (c)能操簡單英語,閱讀及書寫簡單英文; (d)有能力勝任殮房工作; (e)通過上述有關(a)項的行業測試及上述有關(d)項的技能測試;及 (f)最好具備兩年在醫院/政府診所(包括各醫護機構)工作的經驗。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只會在兩位申請人的整體表現相若時,政府才會參考申請人在基本法知識測試中的表現。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者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薪酬及福利

總薪級表第8點(每月19,395元)至總薪級表第10點(每月21,880元)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h)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i)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j)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政府職位申請書[G.F.340(3/2013)修訂版)]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殮房服務員職位的申請日期為2018年1月19日(星期五)至2018年2月1日(星期四)。申請人須於政府職位申請書內詳列與入職所需的學歷及有關的工作經驗,並須於2018年2月1日(星期四)或之前把已填妥的政府職位申請書送交或郵寄至所列的查詢地址。請在信封上註明「申請殮房服務員職位」(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遞交申請書的日期)。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 申請人如以郵遞方式提交申請,請在投寄前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以避免申請未能成功遞交。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會由香港郵政安排退回或銷毀。請勿提交有關修業成績/畢業證書的正本。申請書如並非以指定表格填寫,以傳真或電郵遞交、未填妥或逾期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技能測驗/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三個月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技能測驗/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該項職位所列電話查詢。

查詢

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樓1807室衞生署聘任組。
電話: 29618775
截止申請日期 2018-02-01 23:59
刊登日期: 2018-01-19

申請摘要

殮房服務員
衞生署
總薪級表第8點(每月19,395元)至總薪級表第10點(每月21,880元)
電話: 29618775
截止申請日期: 2018-02-01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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