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a)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
(b) 中英語文能力俱佳,並已達到相關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香港中學會考中,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三級」/「C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見註釋);
(c) 在取得上述學歷後,具備最少一年處理一般行政或管理的全職工作經驗,符合此條件者佔優;
(d) 能操流利廣東話和英語,並對普通話有基本認識;
(e) 擅長使用電腦應用程式,包括微軟Word、Excel和PowerPoint;以及
(f)具備良好的溝通能力和人際技巧。
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