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a)持有本港大學頒發的化學工程、土木工程或環境工程學科學位,或同等學歷;(b)在1975年12月5日或以後,取得香港工程師學會有關化學工程、土木工程或環境工程學科的會員資格,或具備同等資歷;(c)在取得有關資歷後,具有至少八年管理已復修堆填區的後期保養和土地重用,及工程項目/顧問研究項目管理的全職工作經驗;以及(d)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註: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以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的成績)。
獲錄用者或須(i)間中在戶外工作;及(ii)在正常辦公時間或以外的時間,包括平日(星期一至五),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工作;工作時數須按運作需要而定。不設在任何特定期間最低工作時數的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