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見註(1)]必須
(a)具備完全符合成為香港工程師學會(電機界別)正式會員所需的學歷要求,或同等學歷;
(b)完成由香港工程師學會(電機界別)預先核准的正式訓練,或同等訓練,或於取得有關學歷後在電機工程方面具備兩年的專業工作經驗[見註(2)及(3)];
(c)在綜合招聘考試的能力傾向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見註(4)];以及
(d)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一級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見註(4)]。
(1)申請人如在獲聘時已取得香港工程師學會(電機界別)正式會員資格(於1975年12月5日後選取)或成功通過香港工程師學會(電機界別)於1975年12月5日後選取的正式會員資格的專業評核,或同等資格,將不會獲考慮聘用為助理電機工程師。獲取錄的申請人必須就上述事項作出聲明。
(2)申請人如持有上文(b)項所訂正式訓練資格,必須在2017年10月31日前提供文件,證明己完成正式訓練,並由香港工程師學會發出培訓畢業證書(電機界別),或同等學歷。
(3)申請人如正接受香港工程師學會工程畢業生培訓計劃第二年訓練(電機界別),並會在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正式訓練,或同等訓練,亦可申請上述職位,並須在申請書內夾附文件,證明正在接受香港工程師學會預先核准的正式訓練第二年訓練(電機界別),或同等訓練。不過,申請人可否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須視乎能否在2017年10月31日前遞交由香港工程師學會發出的培訓畢業證書(電機界別),或同等學歷。
(4)綜合招聘考試能力傾向測試卷的成績分為及格或不及格。
綜合招聘考試的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D級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成績;或GeneralCertificateofEducation(AdvancedLevel)(GCEALevel)EnglishLanguage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D級成績;或GCEALevelEnglishLanguage科D級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
在InternationalEnglishLanguageTestingSystem(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內其中任何一日有效。
(5)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表現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
(6)申請人須隨申請表格夾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證明、專業資格、修業成績及學位文憑副本,以及詳列學歷及相關工作經驗的履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