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1) 持有本港大學頒發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持有與知識管理相關的學士學位者更佳;
(2) 在取得上述資格後,有四年相關的行政、管理或訓練工作經驗;具備推行知識管理,包括內容管理和建立知識分享平台經驗者更佳;
(3)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見註);以及
(4) 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註:就聘任而言,2007年之前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的「C」級和「E」級成績,在行政上分別獲接納為等同2007年或以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