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a)持有本港大學頒發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
(b)(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或(ii)在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C級或以上成績[註(1)],或具同等學歷;
(c)在取得學位後,具備最少一年有關行政管理的全職工作經驗;以及
(d)懂操作電腦。
(1)就聘任而言,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視為等同2007年或以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