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a)在一九七五年十二月五日以後獲選為香港工程師學會會員(結構或土木界別),或持有同等資歷(註:持有土木界別會員資格的申請人,須同時具備結構工程設計及實際工作經驗。)[請參閱註(A)];以及(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請參閱註(B)]
(A)應徵者須在申請表格內清楚列明其取得會員資格的所屬界別及詳列其學歷及工作經驗;並夾附有關證明文件副本。
(B)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C)成功申請人或會受聘於政府其他決策局╱部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