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1) 持有香港理工大學/理工學院、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或工業學院/科技學院所頒發的電機工程、機械工程或屋宇裝備工程文憑或高級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
(2) 具備最少24年從事屋宇裝備工程相關工作的經驗,特別是設計消防裝置及處理相關圖則的經驗;
(3) 充份具備有關設計煙霧控制系統,包括排煙系統、樓梯增壓及通風/空氣調節控制系統的知識;
(4)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請參閱註);及
(5) 具備一般辦公室電腦技能。
註: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