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a)持有本港一所理工大學/理工學院或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科技學院/工業學院所頒發的機械工程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b)完成中五學業,或具同等學歷;(c)語文能力程度達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第二級[請參閱註(1)]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d)具備修理機械裝置的經驗;以及(e)通過技能測驗。
(1)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二級成績。
(2)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表現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