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a)持有本港大學頒發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或在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註(1)],或具同等成績;
(c)於取得學位後,具備最少八年項目管理或∕及辦公室行政或∕及資源管理的全職工作經驗,當中包括最少三年擔任管理級職位。如具備政府或公營機構相關工作經驗,可獲優先考慮;以及
(d)分析力強,並且具備良好的組織、溝通及人際關係技巧。
(1)就聘任而言,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視為等同2007年或以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