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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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戰術訓練及靶場工程)

香港警務處

截止申請日期: 2017-04-07 23:59
月薪$15,605
 

職責

技工(戰術訓練及靶場工程)的主要職責是操作與戰術訓練及靶場有關的特別效果設備、靶場模擬訓練系統及電動標靶組合系統。 (註:須要-(i)輪班及不定時工作;以及(ii)穿著個人保護衣物。)

要求

申請人必須 (a)具備至少一年操作機械、電力或電子設備的工作經驗;以及 (b)中英文語文能力相等於小六程度。 (註:申請人須通過技能測試。)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薪酬及福利

總薪級表第5點﹙每月港幣15,605元﹚至總薪級表第8點﹙每月港幣18,840元﹚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技能測試╱面試。 (h)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技能測試╱面試。 (i)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j)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詳細列明其學歷及工作經驗。已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一﹚學歷﹙包括證書和修業成績表副本﹚;﹙二﹚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副本;及﹙三﹚中英文水平的證明文件的副本,須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或之前郵寄或送達查詢地址。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八日或之前把﹙一﹚學歷﹙包括證書和修業成績表副本﹚;﹙二﹚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副本;及﹙三﹚中英文水平的證明文件的副本交回查詢地址,及在信封面和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及╱或證明文件,信封面須清楚註明「申請技工﹙戰術訓練及靶場工程﹚」並在投寄前確保信封面已貼上足夠郵資,以避免申請未能成功遞交。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郵遞到查詢地址並會由香港郵政根據郵政署條例處理。信封上的香港郵戳日期將被視作申請日期及/或遞交證明文件的日期。 申請表格如逾期遞交、或資料不全、或並非使用指定表格,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或没有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副本,或相關證明文件副本在上述日期之後才收到,或所遞交的證明文件不足,有關申請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技能測試╱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八至十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遇到申請眾多等情況,可能需時稍長。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技能測試╱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所列電話查詢。

查詢

地址: 香港灣仔軍器廠街1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35樓文職聘用組
電話: 28603108
截止申請日期 2017-04-07 23:59
刊登日期: 2017-03-24

申請摘要

技工(戰術訓練及靶場工程)
香港警務處
總薪級表第5點﹙每月港幣15,605元﹚至總薪級表第8點﹙每月港幣18,840元﹚
電話: 28603108
截止申請日期: 2017-04-07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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