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a)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
(b)中英語文能力俱佳,並已達到相關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香港中學會考中,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二級」/「E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見註釋);
(c)在取得上述學歷後,具備最少三年籌辦和推行大型活動及節目管理的經驗;
(d)在取得上述學歷後,具備最少三年管理資助計劃/贊助計劃的經驗。具備管理政府資助計劃/贊助計劃的經驗者佔優;
(e)具備良好的策劃、統籌和分析能力,並能面對壓力獨立處事;以及
(f)具備良好的溝通能力和人際技巧。
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