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須—
(a)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或具同等成績(註: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視為等同2007年或以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的成績。);
(b)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數學科考獲第2級╱E級或以上,或具同等學歷;
(c) 熟悉電腦操作,如MSWord、Excel、Access、PowerPoint(申請人如通曉MSExcel和Access的操作/程式編寫及具有關工作經驗會獲優先考慮);
(d) 具良好中文及英文打字技巧;及
(e) 能提舉重物。
[獲邀參加面試者或須接受(i)電腦軟件知識筆試;及(ii)提舉重物測試。]
(a)工作地點須視乎部門的運作需要而定。(b)每星期的工作時數會按部門運作需要而定,但每星期不會多於17.5小時。合約期內之任何特定期間並沒有最低工作時數的保證。(c)獲取錄的申請人的工作時間通常為部門辦公時間﹙即星期一至五),亦可能須不定時及逾時工作(包括晚上、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