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見習一級技術員(三年訓練制)–
(I)完成職業訓練局有關行業(註2、註3)的全日制中專教育文憑/職專文憑課程及其數學3G單元(成績合格及實習時數達標),或同等學歷;及(II)(a)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四科(可包括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註4、註5)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及(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5)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見習一級技術員(四年訓練制)–
(I)在2012年或以後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數學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另有四科(可包括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註4、註5)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及(II)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5)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見習二級技術員(三年訓練制)–
(I)完成職業訓練局有關行業(註2)的全日制基本技術證書課程(成績合格及實習時數達標),或完成職業訓練局有關行業(註2)的三年制全日制中專教育文憑/職專文憑課程的首年課程(成績合格及實習時數達標),或同等學歷;及(II)具備相當於中三程度的中英文語文能力。
見習二級技術員(四年訓練制)–
(I)在2012年或以後完成中六學業,或具同等學歷;及(II)具備相當於中六程度的中英文語文能力。
(1)有關薪酬每年會按部門的薪酬調整機制檢討。
(2)見習一級技術員(三年訓練制/四年訓練制)職位分為電氣、機械、汽車、空氣調節、電子及屋宇裝備行業;見習二級技術員(三年訓練制/四年訓練制)職位則分為電氣、機械、汽車、空氣調節及電子行業。
(3)完成電氣、機械或空氣調節行業全日制中專教育文憑/職專文憑課程及其數學3G單元(成績合格及實習時數達標)的申請人,除符合投考其相關行業的見習一級技術員(三年訓練制),亦符合投考屋宇裝備行業的見習一級技術員(三年訓練制)。
(4)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員工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5)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員工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6)如獲取錄之見習一級技術員(四年訓練制)及見習二級技術員(四年訓練制)在受訓首年期間表現令人滿意,並在職業訓練局修讀的課程取得令人滿意的成績,在受訓第二年開始薪酬可分別獲調整至月薪港幣11,320元及港幣9,770元。
(7)應屆畢業生亦可申請上述職位。如獲取錄,最後聘用與否,將視乎申請人屆時是否已取得有關學歷及符合入職條件而定。
(8)如申請表上所提供的資料符合有關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會被安排參加面試,屆時或需選擇欲申請的職位及行業(可選擇多於一個符合入職條件的有關職位/行業)。
(9)若獲聘用者未能證明符合入職條件,所簽署的聘用合約將會作廢。
(10)本署會依《學徒制度條例》向學徒事務署為見習一級技術員註冊成為技術員學徒。因應所持學歷及已完成相關行業的訓練,獲取錄之見習一級技術員的訓練期由三年至四年不等。見習一級技術員須符合下列條件,方可獲頒發由學徒事務署發出的學徒畢業證書:(a)受訓期滿時完成職業訓練局指定的高級文憑課程;(b)受訓期間表現令人滿意;及(c)通過受訓期滿前技能測試。
(11)本署會依《學徒制度條例》向學徒事務署為見習二級技術員註冊成為技工學徒。因應所持學歷及已完成相關行業的訓練,獲取錄之見習二級技術員的訓練期由三年至四年不等。見習二級技術員須符合下列條件,方可獲頒發由學徒事務署發出的學徒畢業證書:(a)受訓期間表現令人滿意;及(b)通過受訓期滿前技能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