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a)取得海事處處長所接納的造船學或相關科技學位;
(b)取得海事處處長所接納的造船工程師學會正式會員資格;
(c)在取得正式會員資格後累積四年相關工作經驗。未具備所需經驗的人士亦可申請[請參閱註(2)];以及
(d)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請參閱註(3)及(5)]。未符合中文語文能力要求的人士,亦可申請[請參閱註(4)]。
(1)視乎當時的情況,如申請人在取得有關資歷後,具有較多造船學的工作經驗,或會獲考慮給予增薪點。在一般情況下,按公務員條款聘請的現職海事處驗船主任的申請不會被考慮;
(2)取得正式會員資格但現正致力累積所需經驗年數及未具備所需經驗的人士,亦可申請。如獲取錄,於獲聘時未具備所需經驗的人士將會以低於入職薪酬的適當薪點聘用;
(3)語文能力現時未符上文入職條件(d)項的規定,但現正致力達至所需語文能力水平的人士也可申請;申請人如獲錄用,語文能力方面必須於獲聘時符合要求才獲聘任。最終未能符合中文語文能力的申請人,請參閱下述註(4);
(4)未符合中文語文能力要求但符合其他入職條件的人士,亦可申請,但必須參加在2017年5月或8月舉行的政府中文科考試。不過,視乎海事處的運作需要,可能只有少數中文語文能力未達要求的申請人獲得聘用;
(5)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以及
(6)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表現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