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具備以下資歷:
(a)(i)持有香港任何一所理工學院/理工大學、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或工業學院/科技學院所頒發的電機工程證書,或同等學歷;或
(ii)具備最少五年作為電機工程工人的經驗;或
(iii)圓滿完成電機工程的認可技術員學徒訓練;以及
(b)中、英文語文能力達中三程度,或同等學歷;以及
(c)諳泳術並能在沒有輔助的情況下一次過游畢50米。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只會在兩位申請人的整體表現相若時,政府才會參考申請人在基本法知識測試中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