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a)(i)取得由任何一所工業學院頒發的建築技工證書,或同等學歷;或(ii)已完成建築方面的正式學徒訓練或其他認可實習訓練課程,並在完成學徒訓練/實習訓練後具備最少兩年有關行業的工作經驗;或(iii)具備最少六年建築工作經驗;以及(b)中英文語文能力達小六程度。
(1)申請人將須通過技能測驗;(2)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只會在兩位申請人的整體表現相若時,政府才會參考申請人在基本法知識測試中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