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無論男女,均可應徵。申請人須能
(a)以中文和簡單英文溝通;
(b)閱讀簡單中文和簡單英文;以及
(c)書寫簡單中文或簡單英文。
註:
(1) 申請人須通過技能測試。
(2)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只會在兩位申請人的整體表現相若時,政府才會參考申請人在基本法知識測試中的表現。
(a)本次招聘由地政總署及海事處聯合進行。申請人只需遞交一份申請表。(該兩個部門的在職二級工人所提交的申請,於正常情況下只會由其所屬部門以外的部門考慮。)
(b)獲取錄的申請人將由其聘用部門的部門首長負責職系管理。二級工人須接受其聘用部門內部職位調派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