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須:(a)於1975年12月5日後獲選為香港工程師學會(電子工程或資訊工程界別)正式會員,或同等資格;以及(b)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的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同等成績。[請參閱註(1-3)]
註(1):最近3年(由遞交申請當日起計)有相關民航經驗,包括計劃、設計及/或實施航空交通管制系統(空管系統)、衛星通訊、導航和監察(CNS)系統;及熟悉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的全球空中航行計劃(GANP)和航空系統組塊升級(ASBU)框架的要求、空管和相關資訊及通訊科技系統的網絡安全的申請人可獲優先考慮。
註(2):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成績。
註(3):申請人須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寄交申請書及一份詳盡列明有關民航/電子工程/資訊及通訊科技工作經驗的問卷到查詢地址。問卷可於民航處網頁下載。(http://www.cad.gov.hk/chinese/recruitm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