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a)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學位,或同等學歷;
(b)在取得有關學歷後,具備四年全職從事有關行政/管理/培訓(包括關於一般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語文、溝通等方面的培訓)工作的經驗,或具備發展及管理網上學習系統以及與人力資源相關的資訊科技系統的經驗;以及
(c)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同等成績。
具備資訊科技知識及普通話技能會更佳。
(1)申請人在截止申請日期仍未具備所需資格,則被視作未能符合入職條件。
(2)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