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須
(1)持有本地頒授的學位或同等學歷;
(2)於取得上述學歷後有最少五年全職工作經驗及良好工作記錄,並具備不少於兩年擔任業務單位與資訊科技服務提供者之間聯絡人的經驗,職責包括將業務需求轉化成系統要求以便設計、推行、改善及持續支援系統之用,並協調各業務用戶進行品質控制及成品覆檢;
(3)精通中文及英語,並掌握良好的溝通技巧;
(4)具備良好電腦應用知識;以及
(5)具客戶服務觸覺、責任感和積極進取。
證明文件:申請人必須提供證明文件以證明他們獲得上述的學歷和工作經驗;倘若申請人未能提供此等證明文件,有關申請將不獲受理。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政府職位申請人在申請表格上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將用於招聘工作以及其他與僱用有關的事宜上。如有需要,有關資料可能會送交獲授權處理有關資料的政府部門及其他組織或機構,用以進行與政府招聘工作及僱用有關的事宜,例如學歷評審、體格檢查、僱主推薦及操守審查等。在一般情況下,未獲取錄申請人的資料將於招聘程序完成後12個月全部銷毀。
政府職位申請人在申請表格上必須提供所需的所有資料。申請人如未能提供所需的所有資料,或所提供的資料未能清楚顯示申請人具有有關職位所規定最起碼的學歷、工作經驗等,或申請人未能通過操守審核,該申請將不獲受理。
提交申請表格後,表格內所提供的資料如有任何更改時,申請人須通知本辦事處;如欲更改或查詢個人資料,請致電下述查詢電話,與本處職員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