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I)完成職業訓練局有關行業的全日制中專教育文憑/職專文憑課程及其數學3G單元(成績合格及實習時數達標),或同等學歷;及(II)(a)(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四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註1)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或(ii)在香港中學會考四科考獲第2級(註3)/E級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及(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3)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1)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員工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2)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3)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員工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4)應徵者需在申請表格的〔申請職位名稱〕項目上標明欲申請的行業。完成電氣、機械或空氣調節行業全日制中專教育文憑/職專文憑課程及其數學3G單元(成績合格及實習時數達標)的申請人,亦可申請屋宇裝備行業。(5)(I)項課程的應屆畢業生亦可申請上述職位。如獲取錄,最後聘用與否,將視乎申請人屆時是否已取得上述學歷而定。(6)本署會依《學徒制度條例》向學徒事務署為見習一級技術員註冊成為技術員學徒。因應所持學歷,個別申請人的訓練期由三年至三年半不等。見習一級技術員須符合下列條件,方可獲頒發由學徒事務署發出的《技術員學徒畢業証書》:(a)受訓期滿時完成職業訓練局指定的高級文憑課程;(b)受訓期間表現令人滿意;及(c)通過受訓期滿前技能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