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符合以下語文能力要求: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等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E級(註一)或以上成績;
(b)另有三科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達第2等級或以上的成績,或在香港中學會考達E級或以上的成績,或具同等學歷(註二);
(c)具備至少三年相關全職工作經驗。擁有系統測試(例如用戶驗收測試)和數據庫管理/程式編寫相關經驗及有在政府部門/公營機構的相關工作經驗者佔優;及
(d)熟識電腦操作及懂得運用一般電腦軟件,包括MSExcel及Word。
註一: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註二: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等級的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