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1) 持有本地頒授的資訊科技學位,或同等學歷;
(2) 具良好的中英文書寫及溝通能力,並在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取得“E”級或以上成績,或同等學歷。在2007年或以後參加香港中學會考或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考生,中國語文及英文成績需達二級或以上;
(3) 於取得上述學歷後有最少六年從事資訊科技行業的工作經驗,其中三年須擔任與此空缺相等職位;
(4) 擁有軟件系統可行性研究、分析設計、開發、推行、文件編製及維修管理的相關經驗;而其中以與經濟資助相關系統的經驗更佳;
(5) 取得上述學歷後有最少四年從事應用程式開發的工作經驗,包括在Linux 及Windows平台上以Oracle 和MySQL為數據庫並應用PHP, Java EE, JSF, EJB, JSP, PL/SQL, Java Framework例如Spring, JasperReport, 軟件開發工具例如GIT 及 Maven來編制程式;
(6) 熟悉Linux, MS Windows Server, JBoss/WildFly Application Server等系統以及Web Services和XML之編程;
(7) 具備適應性網頁設計及《無障礙網頁內容指引》2.0版中AA級別的無障礙網頁要求的相關知識更佳;
(8) 具備應用Adobe Acrobat Professional以開發及支援電子表格的經驗更佳;
(9) 擁有計劃管理、系統品質控制及保證、服務合約管理、系統及網絡操作、團隊領導的知識和經驗(具PRINCE及PMP方面知識更佳);
(10) 在與客戶溝通和人際關係方面具良好的技巧以及擁有良好的分析能力;
(11) 具責任感、積極進取和熱心工作;及
(12) 擁有與政府合作或在政府工作的經驗更佳。
證明文件:
申請人必須提供證明文件以證明他們獲得上述的學歷和工作經驗;倘若申請人未能提供此等證明文件,有關申請將不獲受理。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政府職位申請人在申請表格上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將用於招聘工作以及其他與僱用有關的事宜上。如有需要,有關資料可能會送交獲授權處理有關資料的政府部門及其他組織或機構,用以進行與政府招聘工作及僱用有關的事宜,例如學歷評審、體格檢查、僱主推薦及操守審查等。在一般情況下,未獲取錄申請人的資料將於招聘程序完成後12個月全部銷毀。
政府職位申請人在申請表格上必須提供所需的所有資料。申請人如未能提供所需的所有資料,或所提供的資料未能清楚顯示申請人具有有關職位所規定最起碼的學歷、工作經驗等,或申請人未能通過操守審核,該申請將不獲受理。
提交申請表格後,表格內所提供的資料如有任何更改時,申請人須通知本處;如欲更改或查詢個人資料,請致電查詢電話,與本處職員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