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a)持有本港頒授的學位或同等學歷;
(b)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等級或以上成績,或同等學歷[見註(1)];
(c)在取得上述資歷後,具備最少7年管理及行政工作經驗,如具備若干管理層經驗則更佳。具電腦系統開發、項目管理、體育管理、政府或公營部門工作的知識或經驗者佔優;
(d)具超卓的中、英文講寫能力,能操普通話者更佳;
(e)具優秀的策劃、組織和分析能力及能在壓力下獨立工作;
(f)具良好的溝通及人際技巧;及
(g)精通電郵、互聯網及電腦程式(包括MSWord、Excel及PowerPoint)的操作。
(1)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的C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的第3等級成績。
(2)如有需要,可能要在正常上班時間以外工作,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