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a)(i)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發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及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綜合招聘考試的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和英文運用)考獲一級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請參閱註(2)至(6)](入職月薪:38,935元);或(ii)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發的學士學位,或香港任何一所大專院校頒發的認可副學士學位,或香港任何一所理工大學/理工學院/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科技學院頒發的高級文憑,或任何一所已註冊專上學院在其註冊日期後頒發的文憑,或具同等學歷;及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請參閱註(7)](入職月薪:36,905元);或(ii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3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或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兩科高級程度科目考獲E級或以上成績,以及在香港中學會考另外三科考獲第3級/C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及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請參閱註(7)及(8)](入職月薪:34,905元);
(註:上述(a)(iii)所指的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
(b)能操流利粵語及英語;
(c)通過體能測驗;及
(d)通過視力測驗。
(1)海關督察的入職薪酬分別為一般紀律人員(主任級)薪級表第7點(每月34,905元)、第8點(每月36,905元)及第9點(每月38,935元),視乎學歷而定。頂薪點的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2)綜合招聘考試的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3)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D級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
(4)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成績;或GeneralCertificateofEducation(AdvancedLevel)(GCEALevel)EnglishLanguage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D級成績;或GCEALevelEnglishLanguage科D級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
(5)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在InternationalEnglishLanguageTestingSystem(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內其中任何一日有效。
(6)持有學位的申請人如在獲發聘書時持有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兩張試卷所需的成績,或同等成績,便符合資格獲取學位持有人的起薪點。
(7)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8)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9)遴選程序包括筆試(第I部分)、小組討論、領導才能測試、體能測驗、筆試(第II部分)及遴選面試。所有遴選程序只在香港舉行。
(10)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申請人如獲邀參加筆試(第II部分),會被安排於筆試當日接受基本法知識筆試。申請人在基本法知識測試的表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
(11)申請人可透過香港海關互聯網站瀏覽有關招聘海關督察的遴選程序資料(http://www.customs.gov.hk/tc/about_us/recruitment/index.html)。筆試(第I部分)的詳情稍後將會在香港海關互聯網站內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