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1) 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 為主修語言學/中文/英文/翻譯/傳理或相關學系學位課程的本地/非本地認可專上院校的全日制學位課程學生;
(3)已完成大學一年級課程及並非2015年的應屆畢業生;
(4)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的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取得第3等級或以上的成績,或同等學歷(註:2007年前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第3等級」的成績。);
(5) 中英文理解能力、書寫及口語能力俱佳;
(6) 精通MicrosoftOffice應用程式及中文輸入法;以及
(7)曾為機構或團體撰寫網站內容或具相關知識者可獲優先考慮。
(1)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3)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