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a)持有本港大學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b)於取得上述學歷後,有最少五年行政/委員會工作的全職工作經驗,其中兩年須屬管理階層,有在政府部門/公營機構工作經驗者佔優;
(c)中英文俱佳,並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2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參見下文註解];以及
(d)人際關係及溝通技巧俱佳。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GeneralCertificateofEducation(AdvancedLevel)(GCEALevel)EnglishLanguage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2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2級成績。